关于工业企业增值税会计处理的探讨“HTH官网”
发布时间:2024-11-23 人浏览
本文摘要:摘取 要:增值税是流通税的一种,是我国第一大税种,其原意是对企业追加的价值收税,而不对购置的价值征收。
摘取 要:增值税是流通税的一种,是我国第一大税种,其原意是对企业追加的价值收税,而不对购置的价值征收。从会计学的角度来看,增值税是企业为了提供收益而必需代价的资产。文章对增值税的会计核算特别是在是工业企业增值税销项税额的会计核算,以及工业企业增值税会计信息的透露展开了非常简单的探究。关键词:工业企业;增值税;会计学处置 增值税是流通税的一种,是我国第一大税种,其原意是对企业追加的价值收税,而不对购置的价值征收。
作好增值税会计核算,不管对于国家还是企业,都具有十分最重要的意义。正确地处置增值税核算,可以减低企业的税收开销,减少盈利。 一、工业企业增值税销项税额的会计核算 从会计学的角度来看,增值税是企业为了提供收益而必需代价的资产。
企业增值税会计学的关键在于对当期的进项税额与销项税额展开证实。在这里我们主要讨论一下工业企业增值税销项税额的会计核算。工业企业增值税销项税额计算出来的关键是要确认计税销售额,具体计税销售额的范围。
工业企业增值税销项税额的会计核算主要分有具体销售额情况下的核算和没具体销售额情况下的核算两种情况。 (一)工业企业有具体销售额的情况 工业企业在向消费者销售货物或获取增值税劳务、销售自己用于过的应征税增值税的固定资产、采行优惠方式销售货物、租赁包装物时,归属于有具体销售额的情况。
1、销售货物或获取增值税劳务。工业企业在向消费者销售货物或获取增值税劳务时,不应将含税销售额折算成不含税的销售额。
按照我国税法规定,纳税人无法出示增值税专用发票时的销售额是含税销售额,因此不应将含税销售额折算成不含税的销售额,其折算公式为计税销售额= 含税销售额/(1+ 税率)。 2、销售用于过的应征税增值税的固定资产。工业企业销售自己用于过的应征税增值税的固定资产时,应当交纳的增值税不应按照还原成后的不含税销售额和规定的征收率来展开计算出来. 3、采行优惠方式销售货物。
工业企业采行优惠方式销售货物时,如果销售额与优惠额没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标明,销项税额是不可以扣除的;如果销售额与优惠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标明,在计算出来应当交纳的增值税时,不应将优惠后的金额作为销售额. 4、包装物押金计税问题。 (1)分开计价的包装物押金 ① 纳税人为销售货物而租赁无偿包装物缴纳的押金,分开记账核算的,时间在1年内,又并未过期的,不划归销售额征收。 ②对缴纳的包装物押金,逾期(多达12个月)划归销售额征收。 应纳增值税=逾期押金÷(1+税率)×税率?(录:该税率按包装物所纸盒的物品确认,即与被包装物税率完全一致)押金视作不含增值税收益划归销售额征收时要折算为不含税销售额 ③对酒类产品包装物押金: 对销售除啤酒、黄酒外的其他酒类产品缴纳的包装物押金,无论否归还以及会计学上如何核算,皆不应划归当期销售额征收。
(2)非分开计价的包装物押金 即按整体售价证实销项税,税率按包装物所纸盒的物品确认。 特别强调:包装物租金为价外收益,在划归销售额征收时,不应将其折算成不含税收益再行划归销售额征收。 (二)工业企业无具体销售额的情况 工业企业采行以旧换新方式销售货物,将货物用作非增值税项目或者对外投资、捐献、分配,展开非货币性交易,这些都归属于没具体销售额的情况。
1、采行以旧换新的方式销售货物。工业企业采行以旧换新的方式销售货物,销售额和不应交纳的增值税应当按照新的货物的同期销售价格来确认, 2、企业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作非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或将自产、委托加工、出售的货物用作对外投资、捐献、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对于这两种情况按照税法规定都要征税增值税,销售额按货物的长时间销售价格计算出来。
若在展开会计学处置时不体现销售额或体现的销售额不精确,其增值税的计税销售额不应按照企业当月同类货物的平均值销售价格、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值销售价格、构成计税价格,构成计税价格的公式为: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这样的顺序来展开确认。 对于构成计税价格的计算出来要留意三点: (1)、若增值税货物归属于消费税征税范围的,则构成计税价格加计不应征税的消费税额; (2)、公式中的成本利润率归属于消费税征税范围的货物,为《消费税若干明确问题的规定》中规定的成本利润率,其他货物的成本利润率不准为10%; (3)、关于公式中的成本,自产的货物为其实际生产成本,委托加工的货物为其材料成本与加工费之和。 3、非货币性交易。工业企业的非货币性交易主要是指以库存资产交换条件其他资产,工业企业在以库存资产交换条件其他资产时,不应视作销售不道德的再次发生,以迪达商品的公允价值作为计税销售额来计算出来增值税的销项税额。
二、工业企业增值税会计信息透露 目前我国增值税会计学处置是以税法规定的纳税义务和抵扣权利作为会计学证实与计量的依据。它只侧重对涉及税务会计信息的获取,忽略了财务会计的信息质量,很更容易造成会计信息无法现实体现企业财务状况现象的经常出现,影响了会计信息的可比性。我国工业企业增值税会计信息透露仅存在一些问题,增值税会计信息主要是通过应交增值税明细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格以及资产负债表中的“应交税费”来表明的,这就使得增值税会计信息的透露缺少可解读性。
在资产负债表中,待抵扣进项税额作为应交税金的抵减项目,必要冲减了企业的负债,违反了报表说明了清晰性原则;在利润表的产品销售成本必要或间接算入了无法抵扣的进项税额,造成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等项目没现实体现出有企业的长时间利润能力;在应交增值税明细表和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不得抵扣销项税额的进项税额以及价外费用和视同销售的销项税额都没获得体现,这样就减少了企业财务活动的不透明性,不便于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纳税情况展开监督。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受增值税抵扣、免除等影响十分大,增值税会计信息应该分开透露,但现行增值税会计学处置方法将其算入销售成本拆分体现,违反了重要性原则。 在我国当前情况下,构建财务会计目标和税务会计学目标几乎分离式是不过于现实的,应当使用有助于分离出来的混合模式,财务会计遵循其计量原则和信息质量拒绝对增值税业务展开核算和报告,税务会计学则严苛按照税法规定对其展开计量。在资产负债表中应将待抵扣进项税额作为“递延进项税额” 与应缴并未缴纳增值税分离列示,在利润表中要使增值税费用的信息获得充份的表明,使当期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出口退税额当期已缴和期末并未纳税额等信息在应交增值税明细表中获得全面地体现,并不应在会计报表注记中透露当期售予固定资产抵扣的进项税额、按税法规定不得抵扣而算入固定资产或其他项目成本的进项税额、当期由于会计学与税法的规定有所不同而证实的销项税额等信息。
参考文献 1、《税法(Ⅰ)》全国登记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教材,2011 2、李玉芹 . 增值税会计学处置方法探究[J].中国乡镇企业会计学,2011(3)刊登请求标明来源。原文地址:http://www.lw54.com/html/Profession/20181222/80413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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